专家介绍
黄笑生国际律师行创始合伙人。
先后就读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丶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复旦大学和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
2002年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具有在纽约各级法院丶联邦纽约南区法院丶联邦华盛顿特区法院丶联邦第第二、第九和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丶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业资格,在拉斯维加斯、洛杉矶和纽约开有分所。
执业范围涵盖联邦刑事辩护丶驱逐出境辩护丶人权丶移民丶中美投资和贸易等,专精解决疑难复杂的移民案件和签证。
从2006年至今,一直代理多起华府移民局高级移民官史菲尔德(Robert Schofield)受贿发绿卡或公民证给亚裔人士案的受害者等重大诉讼案件,成功告赢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务院,接受过多家中美主流媒体的采访,是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的特约评论员 。
黄笑生律师曾在1990年当选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2004-2008年任拉
视频说明
通过L-1申请绿卡的难度:
L1:
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
EB1C: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移民申请,主要适用于为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工作的行政主管、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通过L1办理绿卡非常难,L1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不建议中小企业通过L1办理绿卡。
申请L1填写的简历与申请B1B2填写的信息以及I-140填写内容不一致会被告欺诈,做假证。
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是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的一种文件,该文件旨在为其外籍雇员申请永久的移民身份。
可以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再申请绿卡。
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EB-1C:
Step 1 选择大型公司进行并购
需要查看941表,雇主季度联邦税表。
雇员要10人以上,公司成立1年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美元以上。
不是资产并购是股份并购。
Step 2 评估并购公司股份价值通过中国的母公司收购。
Step 3 完成收购程序正式签署认购协议并同时签署相关文件;
到双方所在政府机关完成相关手续;
还需要股票证书确认收购美国公司。
将需要申请L1的人放置在公司架构最高层。
申报I-129表和I-907表。
I-129表:非移民性质的工作身份申请表,是为到美国来临时工作或做工者申请临时工作身份用的表格。
I-907表:指用于提交加速申请的表格,15天快速审理。
根据收购公司的规模决定是取得L1签证还是绿卡。
公司规模大最好还要开新闻发布会,在网站上公告并将这些递交给移民局。
评论(来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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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梦想奋斗
2020-02-09 03:45:31
评论来自YouTube
美国公司这边要求营业额要1000万美元吗?别的律师说100万美元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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