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黄笑生国际律师行创始合伙人。
先后就读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丶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复旦大学和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
2002年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具有在纽约各级法院丶联邦纽约南区法院丶联邦华盛顿特区法院丶联邦第第二、第九和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丶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业资格,在拉斯维加斯、洛杉矶和纽约开有分所。
执业范围涵盖联邦刑事辩护丶驱逐出境辩护丶人权丶移民丶中美投资和贸易等,专精解决疑难复杂的移民案件和签证。
从2006年至今,一直代理多起华府移民局高级移民官史菲尔德(Robert Schofield)受贿发绿卡或公民证给亚裔人士案的受害者等重大诉讼案件,成功告赢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务院,接受过多家中美主流媒体的采访,是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的特约评论员 。
黄笑生律师曾在1990年当选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2004-2008年任拉
视频说明
联邦巡回法庭上诉:
美国的法院系统分三级,联邦巡回法院在加州就是第九巡回法院,是除美国联邦法院之外的最高级法院。
如果案件在移民法院败诉后,上诉到联邦移民上诉委员会依旧败诉,30天内可上诉到联邦巡回法庭,提出petition for review申请复查。
需缴纳500美金并提出申请。
Step 2 申请停止递解出境动议在上诉期间需提出停止递解出境的动议。
从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败诉后移民执法局(ICE)可将申请人驱逐出境,所以需要立刻向联邦巡回法庭提出停止递解出境的动议。
申请停止递解出境的动议需写状纸解释不能被驱逐出境原因。
Step 3 写状纸写状纸前巡回法院会将申请人全部的移民档案用电子文档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需在电子文档中找出法官犯的错误。
申请调解(Mediation):在写状纸之前可申请调解,申请与司法部的律师达成和解,通过其他方式允许申请人留在美国。
调解方法是将自己的情况写在邮件中发给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调解庭。
如果调解失败后可继续递交状纸。
法官有时会请上诉人和律师出庭辩论,辩论后法官会做出判决(mandate)。
巡回法庭胜诉后,案件会发回上诉委员会,再发回移民法院重审。
通常重审的结果依旧为移民申请被拒,整个上诉审理的过程可持续3年左右,重审后移民申请被拒很难再次上诉,这是得到的就是最终结论,需要准备离开美国。
评论(来自YouTube)
![]() |
笑哈哈
2019-03-14 12:00:32
评论来自YouTube
这口才干律师,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