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结婚靠别人才能留美?杰出人才靠自己!这几个条件就可

夏威夷华人资讯网   2020-01-10 1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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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步骤冗长。
结婚移民?还没有遇到对的人。
杰出人才级别太高,够不上?
其实不是只有国家层面,或者非常为人所知的人才算,其实只要在你自己的某个领域有杰出成就就可以。
简单地说,就是精通一项。比如说别人都不会包包子,而你在这方面才能优秀,就可以申请。
爱因斯坦绿卡当然不是只有爱因斯坦才能被承认,只要细心挖掘,或许你也有机会!

杰出人才EB-1A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 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
·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具体衡量标准

对于如何衡量“杰出人才”,联邦院新推出的移民法8 CFR 204.5(h)(3)提出了从如下两个方面的衡量标准:

1、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a one-time achievement (that is, a major, international recognized award));
用第一种标准来衡量“杰出人才”,申请人只需证明他/她曾经获得过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仅凭此项国际知名奖励,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轻而易举地移民美国。至于什么样的国际奖项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移民法并无确切定义或具体标准。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则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励。

但是,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我所为客户申报的大量杰出人才成功案例,都是以此种标准提出申请并获得成功。

2、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申请条件中的任意三个条件: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在其领域内,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内具有优异成就;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媒体的报道”
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评审鉴定”
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内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在其领域内,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学术文章”
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展览或展示”
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高薪”
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商业成功”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如果上述标准对申请人的职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申请人的成就。

另外,所有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都不需要雇主,不需要提供就业证明,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杰出人才移民必须明确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这些材料证明可以包括未来雇主的通信,预先商定的合同,申请人的进入美国后的详细工作计划。

下面这两个案例或许可以给大家一些思路。

案例一
A是以为成功的电影美术指导,履历丰富但尚未获得世界级大奖。律所仔细分析了A的情况之后认为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证明能达到移民局10项要求中的3项。尽管A不属于荧幕前的名人,但在杰出人才大类中,移民局要求的主要是在专业领域中达到顶尖级别。在律所搜集了A所有提交的资料和网上搜寻了其他A的相关资料后,从中精心挑选了一部分并呈交给移民局,无补件一次通过,现在A与其家属已经进入了等待移民签证的阶段。


案例二
B从事娱乐行业多年,坐的类别比较广,有摄影,电影摄影,制片,还有演艺类。同时也有高学历。考虑到其一些方面成果较多,再加上B提出的几个意向雇主,其中一个是比较知名的studio。于是做了O签证,顺利批准后转换为O1签证。在拿到这个签证后,又提交了杰出人才绿卡申请,已经进入等待移民签证状态。

由于杰出人才移民申请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获得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因此,只要符合以上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申请人可自行提交移民申请,不需要雇主的支持。

另外,每年杰出人才EB1A的移民签证配额即大约为4万名左右。而从以往每年移民统计数字上可以看出,目前每年全球杰出人才EB1移民的人数也4万名左右。因此EB1移民目前还不需排队,不用等待移民配额。即使以后有排期,也不会像EB2或EB5一样需要等待3、5年。目前EB1申请人可以在递交EB-1移民申请(I-140)的同时,递交身份调整(I-485),并为自己或者配偶申请工作许可(I-765)和回美证(I-131)。在这种状况下,即便绿卡申请因背景调查不能很快下来,至少全家在中美间旅行,配偶在美工作都将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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